研究生离校研究生证、校徽上交注意事项

作者: 来源:   发布日期:2017-05-31 12:00:40

1.研究生离校时研究生证必须上交。非在校毕业研究生证件在发放毕业证书时收回研究生证收回后,由所院系统一加盖注销章。如有需要,可将加盖注销章后的证件返还研究生本人留作纪念。

2.校徽可由研究生本人留作纪念。

3.离校时如研究生证丢失,如下处理:

1)研究生本人向所在院系声明研究生证丢失,登记研究生证学号、姓名、毕业时间、研究生证丢失时间、丢失地点等信息;

2)各院系汇总丢失研究生证名单,上报培养办备案。

4.各单位应加强对在校研究生进行重视、爱惜研究生证的教育,避免证件污损及丢失现象的发生。